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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校工作

关于举办2021年春季学期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4-15 19:59:55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: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按照学校党委工作的统一部署,决定举办2021年春季学期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,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,准备在2021年内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。

二、培训目标

教育引导发展对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、卫生与健康、青年成长等方面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暨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,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,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,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帮助发展对象上在思想上、政治上成长成熟,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经受考验,按照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提升发展对象综合素质,确保党员发展质量。 

三、培训方式和管理

本期培训班采取“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的方式,具体教学计划、方式、考核等事宜另行通知。

实行党委党校和分党委、党总支二级管理。党委党校负责建立学员学籍、制定教学计划、聘任教师、安排专题授课、通过多种方式对学员集中培训情况进行督查;分党委、党总支负责推荐学员、审核学员资格,组织并通知学员参训,对发展对象培训学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进行审核。

严格学员管理。发展对象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,认真填写《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》(附件2),分党委、党总支对培训情况作出评价意见,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存入个人党员档案。

四、培训时间

2021年4-5月

五、相关要求

1. 本期培训班正值建党100周年前夕,要严格按照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要求,处理好改进培养方式和确保培训质量的关系,各级党组织协同配合,加强学员管理,确保培训取得实效。

2.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规定,未经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培训的,一般不得发展入党。

3.各分党委、党总支要全面细致对党员发展对象情况进行梳理,结合实际情况,认真组织,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学员名单,确保发展党员质量,避免因工作疏漏影响党员发展工作。

4. 学员应端正态度,认真接受培训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,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。

5.在整个培训环节中,对有违纪违规的学员,一经发现,作不合格处理,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视其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。

6. 各分党委、党总支要认真填报《2021年春季学期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1),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、工作能力突出的学员作为负责人。请于4月13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何若兰OA邮箱,纸质版报送组织部办公室(行政楼401室)。

 

联系人:何若兰  18883323369

 

 

附件1:2021年春季学期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

202104152010596562.xlsx


附件2:2021年春季学期第二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

202104152011269384.docx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中共德国vs日本波胆分析 委员会党校

2021年4月7日

 

 

终审:党委组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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