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
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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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、统战部、党校岗位职责

一、部门职责

1.负责制定全校党的组织建设、干部工作、统战工作和党校工作计划,经党委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
2.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,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。负责基层党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,指导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等工作。

3.负责全校党员的管理工作,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。负责制定全校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、检查、审批基层党组织发展教职工党员、学生党员。

4.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。协助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、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。

5.指导、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和统战目标管理工作,负责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评优表彰工作。负责全校党员组织生活的安排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
6.负责学校处、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、培养、考核和管理工作,以及学校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处、科级干部、党务干部、处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党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,负责校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,负责党员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
9.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校领导班子的考核、管理以及校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,负责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。

10.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和工作任务,支持民主党派的工作和活动,帮助各个党派搞好自身建设,加强同校内各级人大代表,政协委员的联系,充分发挥其作用。做好归侨、侨眷、宗教、少数民族和港澳台胞属的工作。

11.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、推荐、使用和考察工作。

12.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,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

 

二、科室职责

(一)组织科

1.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的要求,做好党内教育,开展对学校党内状况的调查和分析,制定党内教育计划,开展专题党内教育活动,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内教育、组织生活内容的意见和建议。

2.协助做好校内基层党委(总支)建设,指导完成校内各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,为校内基层党委(总支)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。

3.协助做好校内党支部建设,负责校内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信息的动态管理。协助做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。

4.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,负责制定培训计划、安排教学内容、聘请党课教师、结业考试命题、监考、阅卷等各个培训环节的工作。

5.做好党校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的动态管理,做好学校党校印章、经费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6.负责对校内各基层党委(总支)发展新党员工作的指导、检查。负责学校新党员发展、转正的备案、审批和党员基础信息入库工作。

7.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证明信、介绍信的办理。

8.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。

9.做好学校党员数据库维护管理,做好党内年报等统计工作。

10.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(二)干部科

1.协助做好校内处、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、考察考核、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2.做好对口支援、定点扶贫等外派干部的选拔、管理、考核等服务工作。

3.做好推荐、选送校内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校外培训的服务工作。

4.负责建立校内处、科级领导干部信息数据库,及时进行有关干部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干部资料的收集、归档。

5.负责及时研究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6.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、考察等相关服务工作。

7.协同学校党委和有关部门,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和考察工作,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。

8.负责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受理、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。

9.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(三)综合科

1.负责部门内部事务工作和部门之间、本部门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。

2.负责文件、函件的收发和文件、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
3.负责组织部印章管理。

4.负责部门行政经费的经办。

5.做好有关组织、干部、党校、统战等工作的党务公开和部务公开。

6.协助做好校内处、科级干部培训工作。

7.协助落实学校党委与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的各项制度,负责联系统一战线各界人士,协助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、座谈会,组织各类调研活动。

8.协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,搞好其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。

9.完善党外知识分子、留学归国人员、少数民族师生等统战人士信息库。

10.负责接待来信来访、维护部门网站、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情况。

11.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