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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能

驻德国vs日本波胆分析 纪检组/校纪委工作职责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2-18 11:03:22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
一、驻德国vs日本波胆分析 纪检组/校纪委主要工作职责

1. 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。检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省委决策部署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,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,日常监督等其他工作向驻在单位党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。协助驻在单位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
 2. 经省纪委监委批准,初步核实反映驻在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,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。负责调查驻在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。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、控告,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。

 3. 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提出问责建议。

  4. 承办省纪委监委、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,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。

二、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

设立四个内设机构——执纪审查室、执纪监督室、法规审理宣教室、信访案管室

(一)执纪审查室主要工作职责

1. 受理党组织、党员和群众对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的检举、控告和申诉事件,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;

2. 做好检举、控告和申诉事件的查证工作,对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;

3. 及时向学校纪委领导报告在案件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问题;

4. 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初核及立案审查,依照程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、证据材料及处理依据的运用; 

5. 负责案件报送以及案件的相关登记、保密及归档整理工作;

 6. 承办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案件工作。

(二)执纪监督室主要工作职责

1. 负责督促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;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;督促领导成员落实“一岗位双责”; 

2. 负责监督贯彻落实党和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、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、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情况、其他应由学校纪委监督的事项;

3. 负责出具干部党风廉洁意见;

 4. 负责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工作;

5. 负责督促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整改;

6. 负责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人员进行谈话提醒;

7. 负责督促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校纪委述职述廉工作的落实;

8. 负责围绕选人用人、干部作风、职业道德、招生考试、科研经费、财务管理、国有资产和所属企业、招标采购、基建项目、评审评比评估等重要部门或关键环节开展监督,督促开展专项检查,对涉及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的工作事项提出监察建议; 

(三)法规审理宣教室主要工作职责

1. 负责审理和执行学校纪委、监察处调查处理违反党政纪律的案件和驻厅纪检组、省纪委监委转办的党纪、政纪案件;

2. 负责审理、审核下级纪委调查处理的违反党政纪律的案件;

3. 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

4. 受理党员、干部、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、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;

5. 对下级纪委办理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和审理业务的指导;

6. 负责组织下发各类学习材料,开展对全校党员、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,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;

7. 负责与学校纪委、监察处相关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、接待安排和会议记录工作;

8. 指导学校各分党委、党支部的纪检委员以及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,对纪检干部进行政治、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、业务素质;

9. 组织开展全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,协助办好廉洁文化研究中心、党风廉政研究平台及相关刊物; 

10. 负责纪委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工作;

11. 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(四)信访案管室

1. 负责来信来访工作,受理党组织、党员和群众对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和申诉,保障党员的权利;

2. 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、登记、处理、归档和管理工作;

3. 研究、分析信访工作中带有倾向性、苗头性、重复性的问题,对重大信访事项进行调查研究,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;

4. 协调职能部门处理本校信访事项,负责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学校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及信访事项的承办处理情况,对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提出限期结案的意见;

5. 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终审:纪委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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